星报讯 本报日前报道,省城出现一名健全弃婴一事。2月17日上午,合肥市民邵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称想收养这个婴儿。对于这个刚刚被送到医院不到一周的女婴,民政部门则表示,目前还不能办理收养事宜。
邵女士打通本报热线称,她和丈夫一直没有孩子,很想收养一个孩子。而昨日下午,记者在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了解到,现在几乎每天都有两三个人来看这个孩子,还不包括被医院拒绝的。
徐护士告诉记者,目前小家伙身体基本健康,只是黄疸超标,这是新生儿的常见病,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对于领养婴儿的问题,合肥市民政局事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安部门会为其查找亲生父母,同时进行公示。经过为期三个月的公示后,公安部门证明确实找不到该弃婴的亲生父母,福利院就会将其收养。到时,收养人便可办理收养手续。”
而领养孩子也需要一定条件。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没有子女。原则上只能收养一个子女,并且收养人和计生部门签订相关协议,证明一生只要一个孩子,但是收养孤儿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