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邢某某与代某某夫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500余万元,近日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5月,被告人邢某某在安徽省濉溪县烈山南路“毛毛幼儿园”斜对面筹建开发商品房,约定该商品房一楼为门面房,归提供土地者所有,二楼至七楼共计十八套商品房,属邢某某所有。被告人邢某某、代某某在建设、预售商品房过程中,采取一房多卖、将房屋抵押借款后出售等手段,共骗取戴某某、刘某某等26人400余万元人民币。此外,2002年至2009年间,邢某某、代某某同时在濉溪县、淮北市等地筹建商品房时,采取收取他人购房预付款后,既不交付房产,也不退还购房款和借款后不还等手段,共骗取张某某、王某某等人100余万元人民币。
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予以供认。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