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强化二审、再审监督功能,健全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实名通报制度,督促下级法院剖析原因,改进工作。”昨日下午,在省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副院长汪利明通报了省高院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而采取的18项措施。
据汪利明介绍,省高院在加强审判管理改革中,设立了审判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一行使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职能。建立以案件质量标准为保障的新型案件审判管理体系。建立院、庭长审签法律文书制度。明确签审的原则、权限、程序、责任和时限等。强化院长、庭长审判管理职责。汪利民还告诉记者,省高院同时还在执行、量刑规范化、建立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制度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