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虚假注资350万元成立一家空壳公司后,变身老总的张某向他人“借款”后潜逃。昨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据指控,2005年6月,张某在没有真实缴纳350万元注册资金的情况下,通过他人帮忙,注册成立了一家商贸公司。同时,张某还担任另一家置业公司的股东。2008年5月,张某拿着伪造的印章,与汤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后汤某给了张某270万元。借款日到后,张某潜逃。
庭审中,张某表示,他的公司的确是虚假注资的,但他是以个人名义向汤某借的钱。另外,他在借款期到后,也还了一部分钱。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