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统计局16日公布新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并将在18日公布根据新方案统计的1月份房价数据。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表示,房价统计新方案在四个方面作出改革和调整。
基础数据来源渠道的调整是这次房价统计改革的重要内容。新方案规定,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数据,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再采用样本数据。“由于网签数据涵盖了新建商品住宅的全部交易情况,这样能提高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这位负责人解释说。
此外,新方案调整了基本分类设置标准,突出了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设置了90平方米及以下、90至144平方米和144平方米以上指标。新方案还增加了计算定基价格指数的内容,以准确反映住宅价格的长期变化情况。
新方案实施后,不再发布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平均数。这位负责人解释,这主要考虑到各地房价差异较大,平均数容易抹平各地房价差异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