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亩土地“撂倒”25名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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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亩土地“撂倒”25名干部
海南省东方市“土地腐败”窝案追踪
 

开发商绕开征地程序,低价“私占”集体土地,又通过收买政府官员,高价倒卖给政府变身“国有”,官商结成“利益输送”联盟——这起发生在海南省东方市的土地腐败大案,牵出包括原市长、原市委副书记和土地、建设、城投等部门负责人在内的25名干部,发人深省。     据新华社

集体土地“被私有”,市长审批变“国有”

这起“偷天换日”的土地腐败案被查处,得益于当地群众实名举报。2009年11月,东方市检察院收到八所镇皇宁村群众举报,反映村干部与东方市沐龙湾农业观光开发公司总经理张延安等人勾结,以每亩7000元左右的价格“征地”1000余亩,又以每亩6万多元转手卖给市国土局,从中侵吞巨额征地款,众多干部受贿。

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后,海南省反贪局成立专案组,调查结果令人吃惊:在这起土地腐败案中,最终立案侦查32人,其中竟有25名东方市干部,不仅包括原市长、原市委副书记、原副市长等市政府领导,市土地、建设、城投等部门负责人也参与“分肥”,同时还涉及12名村干部。

按照我国土地法规定,农业用地和集体用地禁止出让。正是在原市长谭灯耀“授意”下,负责土地管理、审批、征用、建设等职能部门领导“会意”,利用职务便利“一路绿灯”,帮助开发商将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通过“合法审批”,高价倒卖给政府“收储”。谭灯耀拿到“审批答谢费”250万元,相关领导干部从中索贿、受贿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 近日,谭灯耀被判刑18年。

开发商“控制”干部,构筑“利益输送网”

“谭灯耀案”一审审判长伍柄霖说,开发商之所以能在非法倒卖集体土地中获利,关键是通过“攻关”收买了东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那么,开发商是如何构筑“利益同盟”的呢?

海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刘亚铭说,通过调查发现,东方市土地管理较混乱,很多土地特别是集体土地都控制在私企老板手中,老板为了让所占土地“合法化”,便千方百计“控制”官员,最终借官员之手“合法谋利”。要“控制”官员,开发商首先是“攀交情”。东方市土地腐败窝案的官员们之所以如此“默契”地形成一条环环相扣的利益链,除了“利益同盟”外,还因为当地政风较差。

2009年,时任副市长的李显民为了与谭灯耀搞好关系,以汇报工作的名义将10万元现金送到谭灯耀的办公室。不久以后,李显民顺利兼任市城投公司董事长。谭灯耀承认,在市长任上,他收受下属的钱有12笔,送钱的人包括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以及交通、财政、环卫等部门负责人。在东方市,一些干部“跑官卖官”后,一定要寻求“回报”,“回报”的重要出处仍然要靠土地。土地拴紧了腐败官员的利益链。

海南省纪委执法办公室主任陈东柏表示,在征地监管方式相对滞后的情况下,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土地开发领域的干部监督,特别要看审批环节是否依法依规,有效防止官员插手土地问题滋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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