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月22日,本报曝光了合肥浩天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将过期产品生产日期抹去,重新打上新的生产日期的“涂改门”事件(详见本报1月22日10版)。报道刊出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参加省两会的多位代表委员也因为此事件热议食品安全(详见本报1月23日03版)。记者昨天从合肥市质监局获悉,“浩天”已被宣判“重刑”。
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专题案审会,对 “合肥浩天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伪造生产日期、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进行了案审。经调查确认,该公司伪造生产日期、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合肥市质监局拟对该公司给予吊销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合肥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市质监局将一如既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