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通过互联网结识了一名帅气的“公安民警”,并与其进行交往,谁知不到一月竟发现对象竟然是一名“冒牌货”,而自己接连被骗去万余元财物。近日这名冒牌民警被合肥瑶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0年9月,被告人马某通过互联网认识了被害人小红(化名)。马某自称目前系单身,为安徽省某单位派往宿州市工作的正式民警。在网络聊天过程中,其将伪造的制式警服、警官证、身份证统统亮给了小红看,取得了她的信任并与其开始交往。这名冒牌民警在交往过程中频频以各种借口先后骗取小红现金8500元以及一台数码相机。2010年10月17日马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直到这时,小红才认清了眼前这位“如意郎君”的冒牌身份。
目前各种新型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在一系列的诈骗中,犯罪分子通常都会采用以一种假冒的特定身份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再进一步骗取财物,然后逃之夭夭。为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与陌生人交往中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眼前的“假象”所诱惑,防止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