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28日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有关部门获悉,全国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近两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已在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逾4万个,涉及金额超过200亿元。
四部门专项治理“小金库”
“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牵头实施的专项治理工作。四部门最新通报的全国“小金库”治理情况显示,自2009年4月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25738个,涉及金额127.86亿元。因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受到行政处罚842人,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827人。
此外,在继续深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治理工作的基础上,2010年我国还启动了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19855个,涉及金额88.49亿元。
“小金库”诱发和滋生腐败
四部门还通报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从这些案例来看,违规设立的“小金库”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如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畜牧局被查出通过转移收入、套取专项资金等形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122万元,个别局领导班子成员还存在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07年至2008年,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委员会通过以个人名义私存私放企业改制结余款、企业赞助款等方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102万余元,并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隐瞒不报。从通报的案例看,“小金库”资金在使用上多表现为发放福利、公务接待、弥补机关经费以及个人贪污挪用等形式。
“小金库”的存在,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甚至诱发和滋生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四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中央决定将继续深化“小金库”治理工作,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