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晶晶要退役,无数人关注她退役后同香港霍公子的婚嫁话题,却恐怕没有人担心她退役后找不到工作。眼下“赛而优则仕”已逐渐成为惯例。果然,郭晶晶同样拿到了眼下人气飙升的事业单位“铁饭碗”,甚至她2007年还在国家队训练比赛时就已经是河北省体育局运动中心的副处级干部了,真是羡煞人也。 据新华社
退役运动员待遇差距大
就在郭晶晶提出退役申请的前后,浙江省体育局帮助15名退役运动员集体登报求职,这其中虽有杨雨这样的游泳世界冠军,但更多的是成绩不够突出或非奥冷门项目的普通运动员。
一方面,许多退役运动员就业难是客观现象,甚至出现了“冠军搓澡工”这样轰动一时的例子;另一方面,金字塔塔尖的“郭晶晶们”却享受着超国民的待遇。
一枚奥运金牌就可以造成这样的云泥之别。运动员退役后固然会因市场价值和个人能力的不同而导致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出现差别,但体育主管部门金牌观和政绩观出现的偏颇也是重要原因。最重要的是,我国目前的专业化集中封闭训练体制客观上造成了大多数运动员没有时间学习文化知识或其他技能,从而丧失了自主择业的能力。
奥运金牌不该“行政回报”
在奥运金牌带来的巨大利益中,有些是“郭晶晶们”为国争光的合理合法回报,如奥运夺冠后的各方奖励或赞助和广告行为。这些是被公众普遍接受的。
但奥运冠军们迅速“变身”公务员或“准公务员”,甚至用金牌换“官帽”的现象就另当别论了 。刚退役就火速“当官”,甚至未退役就“官服加身”,且不论程序上是否符合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逢进必考”的规定,在长期封闭式训练的体制下,他们有可能在应付每天大运动量训练的同时,还自我充电获取“当官”的资质吗?在其位而不谋其政,符合干部选拔、管理、考核条例吗?
“郭晶晶们”尽可以凭借超高人气捧着“金饭碗”吸金,但仅因为运动成绩好就能端着“铁饭碗”且“官服加身”,难免被人说三道四。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士,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具备能力,承担责任。把官位当作荣誉授予“郭晶晶们”,是一种行政失当。换言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质回报”可以接受,但政府官员们的“行政回报”,却有滥用公权力之嫌。
奥运冠军享特权有失公平
不是说奥运冠军们不能走仕途,而是说他们应该像普通人那样经过程序,公平竞争。如果他们经过努力具备了公务员资质,并由正常程序进入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值得大声喝彩。比如邓亚萍退役后毅然去英国留学,从ABC开始学到了剑桥经济学博士,获得了兼职国际奥委会官员多年的经验,有了北京奥运会时担任奥运村“副村长”的经历,又先后在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团委任职,一路稳稳走来,成为退役运动员华丽转身的典型。
而对一些资质或有欠缺的奥运冠军们频繁“当官”、火速“当官”的质疑,其实是对社会公平和竞争规则缺失的质疑。奥运冠军们因取得了非凡成就确实应该获得回报,但为政者能否滥用公权力进行“回报”,是回报少数人,还是回报大多数,是该思考的问题。
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而言,为政者对退役运动员更应该“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从执政清明的角度而言,官员们必须照章办事,决不能“大手一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