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合肥市卫生局在合肥火车站广场进行了职业病防治宣传咨询活动,受到返乡务工人员热烈欢迎。在咨询的同时,不少务工人员建议,设立一个农民工职业病防治日,将每年6月22日,即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日子定为“职业病防治日”。
煤炭、石材加工易致尘肺病
合肥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倪修寿告诉记者,近些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工进城务工成为主流。但由于这些农民工多数集中在矿业、皮革、机械、化工等十几个职业危害较重的行业,因此是职业病的高危人群。而现在很多农民工没有职业病健康体检的意识,导致许多人甚至根本不知道正受到职业病侵害,直到发病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据其介绍,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职业中毒、尘肺病、职业性眼病等10大类115种,涉及冶炼、采矿、建筑、制鞋等工种。
目前,务工者最容易遇到的6大职业病高危行业,分别是煤炭(易致尘肺病)、石材加工(易致尘肺病)、机械及汽车制造(易致噪声聋、尘肺及苯中毒)、化工生产(易致急性中毒)、电子五金(易致三氯乙烯中毒)、电池生产(易致铅、镉中毒)。
建议设立“职业病防治日”
倪修寿认为,农民工职业病防治难,从根本上说难在多数企业主只注重经济效益,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而在发生纠纷后拼命逃避责任。而作为劳动者,往往敢怒不敢言。特别是农民工,由于流动性大,往往因证据不足无法顺利鉴定并索赔。
在上海一电子产品厂打工的80后新生代务工者张翔告诉记者,“关注农民工职业病应该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我建议能否设立一个农民工职业病防治日。”他提议将每年6月22日,即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日子定为“职业病防治日”,好让世人永远记住。
如受职业病侵害要学会维权
卫生部门提醒农民工,如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可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诊断为职业病的,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
卫生部门建议务工者们,即使未与用工单位签劳动合同,也要注意保存工资条、上岗证、工作证等有利于证明自己曾在那里工作过的相关证据,以及记住部分工友的名字,一旦要进行维权,这些都可以证明你曾在那个单位工作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