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处怀远县“假健康档案”事件
2011年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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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处怀远县“假健康档案”事件
七名官员受到行政处分,全省将尽快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记者 王松青
 

1月26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谁让健康档案离了谱”为题,报道了蚌埠市怀远县截留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该县万福镇卫生院以及刘圩村、陈安村、刘楼村卫生室编造虚假健康档案事件。昨天,我省迅速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七名涉及官员受到行政处分,责成蚌埠市卫生局向省卫生厅、蚌埠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       

省领导批示严肃处理

央视报道一经播出,立即引起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同志做了重要批示;省卫生厅厅长高开焰连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意见。蚌埠市政府周春雨市长立即主持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1月27日一早,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就派出联合调查组赶赴怀远,会同蚌埠市、怀远县政府调查处理该起事件。

超过千份健康档案涉假

经调查核实,怀远县万福镇卫生院以及刘圩村、陈安村、刘楼村卫生室存在编造虚假居民健康档案行为,万福镇4.6万居民,共建立了11214份档案,有1680份填写不规范或属于虚假档案;怀远县妇幼保健院作为项目管理单位未履行项目管理、技术指导职责;怀远县卫生局未按安徽省卫生厅、财政厅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未按规定实施项目的有效监管,央视的报道基本属实。

省卫生厅认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国家医改政策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该事件的性质是恶劣的,危害是严重的,影响是极坏的,必须迅速对该事件作出严肃处理。

七名官员受到行政处分

根据调查结果,怀远县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对县卫生局局长、党组书记左国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县卫生局副局长陈文化行政记过处分;对县妇幼保健所所长郭明之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所长职务;对万福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刘飞、副院长郑井华分别给予行政降级、解聘院长、副院长职务处理;对万福镇刘圩村卫生室陈学武、陈安村卫生室陈超免去室长职务,取消乡村医生执业资质。

同时,对报道中反映的怀远县卫生局提留人均0.3元作为宣传培训费予以纠正,对于发生的工作经费,改为县财政列支拨付。对乡镇卫生院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予以纠正,对于村医造假违规所得费用全部追回。

通报批评蚌埠市卫生局

省卫生厅决定,责成事件处置报告迟缓、指导监管不力的蚌埠市卫生局向省卫生厅、蚌埠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

另外,要求蚌埠市卫生局立即组织对怀远县以及所属县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特别是居民健康档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尽快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昨天晚上,我省决定立刻在全省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情况督查,重点督查经费拨付情况、项目进展实施情况、群众满意情况等;完善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村级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尽快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提升健康档案的管理水平,提高健康档案的利用率;再次重申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各项服务项目要层层开展督查指导,一经发现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有关领导要追究领导责任。

我省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一定要深刻吸取此起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查找自己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全面有效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真正使医改政策落实到基层,惠及到每一个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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