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省一直提倡公共机构三层以下(含三层)都不要乘坐电梯,但在日前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中,三层变成了五层,也就是说,今后我省公共机构5层以下最好都得爬楼梯了。据悉,该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
电视电话会或取代传统会议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和本省驻省外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法所称公共机构,就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办法规定,公共机构应当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加快淘汰高能耗用能产品、设备。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内部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合理控制会议数量与规模,建立健全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系统,降低能源消耗。
电脑等电器,没事别开着!
办法规定,我省将加强办公用电管理,建立用电巡查制度,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时间,及时关闭用电设备;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改进空调运行管理,提高空调能效水平;根据需要对燃煤、燃油、燃气锅炉进行节能检测和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5楼以下别坐电梯吧!
办法对乘坐电梯提出了更高要求: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楼层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提倡五层以下(含五层)不乘坐电梯。
并且,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
超标超编公务车将被收回
办法规定,对公务车辆实行编制管理,控制车辆保有数量;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务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制定公务车辆节能驾驶规范,执行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制度;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和节油奖励。
公共机构违反规定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或者拒不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对车辆采取收回、拍卖、责令退还等方式处理。
此外,我省还将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加快机关班车、接待用车和公务车辆使用制度改革,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政府机关全面接受公众监督
我省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号码、通讯地址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办法还规定,公共机构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不能说明理由的,除了负责人要被依法处分外,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减少下一年度核拨给该单位的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