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了争夺老人留下的3300元营养费,谢兰将其表哥谢峰告上了法庭。
谢兰和谢峰是郭老太太的外甥女与外甥。郭老太太生前立下遗嘱,写明“一切遗产均归于谢兰”。郭老太太曾收到亲戚给予的3300元营养费,交由谢峰保管。2010年11月29日,郭老太太因病去世,3300元营养费一直未使用。为了这笔钱,谢兰将谢峰告上法院。被告谢峰辩称,确实有3300元营养费保存在自己处,但要求分割一半。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老太太在其生前对其财产已进行了自书遗嘱,确认其名下的财产由谢兰继承,谢峰对遗嘱的真实性亦无异议,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系有效遗嘱,故判决被告谢峰将3300元返还给原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