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铜陵市顺安镇村民孔某拾到了别人的钱包,竟向他人索要感谢费,为此两人还发生争执。
1月22日中午1时许,孔某从铜陵市顺安镇白杨坡处路过时,在一修理厂门前捡到了一个钱包。孔某当场打开一看,钱包里有现金100余元、各种银行卡5张、身份证一张。正当孔某在检查钱包物品时,顺安镇村民赵某找了过来,称钱包是他丢的,并报出钱包里面物品,全部吻合。但是孔某却不愿把钱包给赵某,称钱包是他捡的,赵某怎么也应该给他一点好处费。赵某对孔某的品行感到非常恼火,就不愿给他好处费,为此两人争了起来。赵某不给感谢费,孔某就不把钱包还给赵某,赵某无奈,立即报了警。
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至现场,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孔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并向其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告知孔某拾物不还的行为是违法的,强行索要好处费的行为也是违法的。通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孔某当场将钱包还给了赵某,赵某接过钱包后,自愿将钱包内的100余元现金给了孔某,并向孔某说了一声“谢谢”,孔某也向赵某说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