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80后的王某年龄虽不大,但从2001年起已经因盗窃被刑事处罚4次、劳教1次。近日在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王某再一次因犯盗窃罪当庭领刑。
2010年7月,王某刑满释放,但他仍然不思悔改。2010年11月8日凌晨,王某伙同他人采取砸窗入室的方法,进入合肥市一蛋糕店内,盗得财物后逃离现场。同日,公安机关将正在上网的王某抓获。
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由于其曾多次因犯盗窃罪被处罚,可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