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23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白志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自治区纪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2009年7月以来,白志明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立案调查。调查结果证实,白志明从2002年1月至2009年7月,在其担任内蒙古锡林郭勒行署副盟长、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非法占有公私以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金等,违纪总金额折合人民币3954万元,白志明主动上交个人其他所得658万余元。另外,白志明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