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今年1月至6月,我省公安机关将全面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县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窗口单位、社区民警均为必评对象,社会各界人士都将作为评议方,对公安工作进行评议。对考评成绩差的单位和个人,警方将依照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追究其责任。
据了解,这次“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主要围绕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影响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影响作风形象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廉洁从警的突出问题,开展走访评议。
走访对象包括案(事)件当事人,特别是今年来公安机关报警、求助或投诉的当事人;进城务工农民、农村生活贫困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城市享受低保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法院、检察院、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保卫人员等。同时,评议中也必须有上述人员参加。
走访必须要到治安乱点地区、隐患集中区域、治安复杂场所、社区村镇。
活动中,县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窗口单位和社区民警为必评对象。评议方式主要有五种,包括入户走访、向辖区群众述职、座谈评议、网络、短信评议和群众邀访。群众邀访方式主要针对一些行动不便的评议人员,如残疾人、老年人等等。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该项活动已经进入到第二阶段——走访评议阶段。活动的第三阶段为整改阶段,对于在评议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警方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