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许多委员围绕民生话题,提交了精彩的提案,这些提案,有的是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有的是城市道路建设,有的关于劳动权益保护,充分传达了民意要求。
收入分配制度必须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过于依赖外需,而内需不振,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根本改变,经济发展将会缺乏持续的内在动力,社会公平正义将受到越来越严重的挑战,和谐社会建设将会流于空谈。”省政协委员吴金山说,之所以强调劳动报酬的“比重”,是因为我们的劳动报酬常年“失重”,这不仅表现在看得见的不合理收入差距上,城乡二元结构之间,更表现在普遍意义上,劳动价值被低估,应该看到,这些问题的存在和发展,已严重抑制了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
为解决这些问题,他向有关部门建议:对国有企业应合理缩小员工与管理层的收入差距,对垄断企业就应限制其管理层及员工的收入水平,最好出台限制标准;而对民营企业,国家应出台减税政策,前提是,企业经营者提高员工工资标准。
吴金山说,收入分配制度必须改革,改革的关键是以工资改革为核心,提高劳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限制高收入,提高低收入者工资水平。
非机动车道不能成了“牺牲品”
“现在出现了一种情况,骑自行车的和步行者几乎没有路走了,成了机动车的牺牲品。”省政协委员、安徽省肺科医院的李孳认为,由于道路的拓宽需要,将原有的非机动车道改为机动车道,使骑车人只能与机动车在同一条“快车道”上行驶。他建议:有关部门要学习国外一些城市先进的经验和实例。一方面采取一些强制措施,如罚款或按照隔离设施将目前已被占用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让出来;另一方面,积极兴建、改建自行车、电动车专用道,让骑车和步行更安全、舒适和通畅。
小岗村的品牌可以用来建高校
小岗村作为农村改革的精神意义、象征意义持久不衰。省政协委员王家华建议利用小岗村这一品牌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创办“小岗农村改革发展学院”。
“该学院建成后,可吸引汇聚高层次的‘三农’问题学者、专家及政府官员,组织研究理论及工作实务,面向农村基层一线的干部、企业家及各类新锐人士,开展教学、培训,培养新农村建设的骨干。通过这种研究与教育的结合,弘扬大包干精神,深化发展大包干精神,既出研究成果,又培养出大批农业现代化急需的各种人才。”
新住宅要让邮件飞起来!
“近年来,合肥发展很快,政务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聚集了很多新建的住宅小区,但是一些基本的便民服务网点却没有跟着设立起来。”省政协委员何懿告诉记者,他自己就住在合肥的报业园,但是小区附近基本上买不到汽车票、火车票和飞机票,有时候,小区的住户要花上很长时间赶到老城区才能将一封信寄出去。
因此,何懿建议:有关部门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在全市所有新开发的小区合理布局,设立一些邮政代办所、车票、机票等便民网点,以方便市民生活。
要切实保护 劳动者合法权益
“目前,我省企业中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主要劳动争议存在拖延档案问题、合同签订、延长工时、滥施扣罚、社保缴纳等问题。”省政协委员胡万宝说,按劳动法规定,职工违约,其赔偿的违约金应该小于等于对其的培训费用,而企业却利用仲裁,打官司这样漫长的耗时过程来拖垮原当事人,严重影响了职工的合理权益。如某厂对一位硕士毕业分配进场的职工,对其辞职进行刁难,而这位硕士正值脱产读博期间,档案的扣留严重干扰了其正常的学习深造,造成对其物质、精神和学习上的多重伤害。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 胡万宝委员建议,有关部门要针对上述特点,研究制定适合中小企业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工会妇联组织、雇工权益保护和劳动争议等方面的具体办法。同时,建立健全规范的劳资关系,私营企业必须按照《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定》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规范雇工行为。劳动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必须公平、明确、具体和透明,私营企业必须建立工会和妇联组织。企业必须为其开展正常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业主不得插手和干预工会妇联活动。
该委员还建议:劳动保障部门要完善劳动争议制度,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及时化解劳资关系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