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贪官外逃路线图
2011年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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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贪官外逃路线图
外逃贪官最高涉案4.83亿美元
 

日前,河南省安阳市原市委副书记李卫民失踪一事,再度激起人们对于官员出逃的关注,唯一值得庆幸的是,2011年1月10日,李卫民在“人间蒸发”达3个月后被河南公安机关抓获。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民对媒体表示,官员外逃往往与资产转移相结合,并且是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最后一个环节,出逃前往往已是“裸官”。

近日来,记者梳理了近十年来50名国家工作人员“外逃”的样本,试图画出一份贪官外逃“路线图”,其目的当然不是为贪官外逃做指南,而是希望提醒有关部门如何预防和追逃,以及回应公众的疑惑。

外逃三阶段:准备、出逃和隐居

记者通过梳理50名贪官外逃的案例,也大致得出贪官们外逃的路线图,这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准备、出逃和隐居。

贪官一旦准备外逃,基本上都已经有着相当充裕的钱款。据不完全统计的数据,外逃人员携带赃款,基本上都是超过千万元。(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的书中透露:外逃贪官平均涉案金额近5000万美元。)而向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亚这些国家过渡,投资移民的门槛通常都需要资产千万以上。

在人员构成上,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资料显示,中国外逃的4000多名贪官中,金融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占87.5%,其他部门约占12.5%。

出逃三方式:偷渡、化名、不归

根据已曝光的案例,贪官们通常会选择三种方式出逃,一是秘密偷渡,二是化名出境,三是出访不归。而这三者的准备工作也并非一蹴而就,虽然对于普通人而言,非法出境更多是采取偷渡方式,比如通过蛇头组织,躲在客轮暗层或者改造的集装箱里。

但是这种过程通常具有相当风险性,不仅是容易被查获,而且这一过程的人身风险系数高。在已经曝光的外逃案件中,相对较少。一位沿海省市的边检系统人士也告诉记者,他们查获的偷渡客,或是被遣返的都是普通劳工,出去是为了打黑工。

所以,相较而言,化名出境则是不少贪官的上佳选择。比较典型的就是有多张护照,因为根据当前我国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护照证件管理规定,通常处级以上干部的因公因私护照都会上缴统一管理。

不过,也有高官通过各种手段,利用身份证和护照管理的漏洞,通过伪造身份证,然后申领真实的护照,继而获得真实的签证。比如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曾任温州市副市长的外逃贪官杨秀珠携全家出境时,所用证件都是真名护照。

当然,通过这样的手段出逃,也还是要面临多重风险。专业负责投资移民的深圳市澳德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裁谢炎武就告诉记者,官员要通过这种途径出逃,通常会在本职之外,重新办一个商人的身份,拥有公司执照或者公司股份证明,因为外国的移民局更喜欢企业主和公司高管移民。

但是,“财产的审核会是一道门槛。”谢炎武说,一般移民公司都不会这么轻易给资产来源不明的人办理移民,一是因为这样会在移民局留下污点行为,二是他们也不会得罪当地政府。“对于公务员或公司高管试图通过移民公司移民的行为,移民公司都会要求其出具单位证明。”

谢炎武还透露,在澳德华公司负责的移民事务中,每年都会有10%~15%的移民申请被移民局拒签,这其中有99%都是因为资产来源不明。“通常,要证明自己的资产清白,会要求提供公司股份证明、税务证明、营业报表等。”他说,以前会有人钻空子,不过现在管理越来越严格,这种手段出逃情况要少了,他们主要还是通过非法途径出境。

外逃贪官知多少

一个数字曾广泛流传,那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逃贪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但这只是一个在海内外广泛流传了六七年的谣言,至少它的出处是没有依据的。2010年4月,商务部新闻办专门通知各媒体记者予以否认,因为这个消息源头被普遍认为是商务部。

确实,这个信息涉及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据他在个人博客上介绍,这条谣言起源于某晚报2004年8月16日刊发的《4000贪官卷走500亿美元,离岸公司提供洗钱便利》一文,这篇文章系该报某记者采访他后所写。

梅新育当时写的研究报告《中国与离岸金融中心跨境资本流动问题研究》反响强烈,而上述记者借机采访他,最后写的报道称研究报告得出上述结论,但是,报告中没有一字一句涉及外逃贪官人数和卷款金额问题。

由于观点和数据都相当敏感,中央纪委还两次通过驻商务部纪检监察机构向梅新育查询。不过,即便这个谣言被澄清了,人们对于究竟有多少贪官外逃,他们带走了多少钱还是有太多猜测。

中国反腐败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告诉记者,他认为“30年4000名官员外逃”,可能还是偏少,它还是“呈逐年上升趋势”。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何萍也告诉记者,虽然贪官外逃的数据并没有一个很确切的说法,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国内的贪官外逃形势还是很严峻的。王利民此前也说,贪污贿赂犯罪分子潜逃境外现象明显增多。

而另一位学者更是坦言,根子还在于这里的数据不够公开透明,以至于公众宁愿相信传言,宁愿相信比较高的数据,这也可能说明它符合公众的感受,也表达了公众对于贪腐的不满。

外逃贪官最高涉案4.83亿

记者比较了2001年至2009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其中关于“加强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的数据就发现,追逃的职务犯罪人数已经从早期的数百人到高点时候的数千人,而追赃金额也从几亿元到高点时的几百亿元。

显然,贪官出逃不会只是只身前往,公众心疼的还有大量钱款被转移到了海外。王利民承认,一些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秘密将赃款转移到境外,提前做好外逃准备,在作案后或事发前潜逃到一些西方国家和我们周边的国家,企图利用两国在政治法律方面的差异来逃避追诉。

对于此,胡星斗也强调,2009年金融危机、2010年中国经济形势日益紧张、热钱越来越多、打击腐败力度越来越大,这些因素都使得越来越多的资产被转移到海外。

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贪报告》中曾透露,“据有关部门统计,外逃贪官最高涉案金额达4.83亿美元(即余振东案)。”此外,书中还引用有关部门统计,1988年~2002年的15年间,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年均127.57亿美元。

一位现居住在澳大利亚的专家日前就来信告诉记者,曾听说有高官的儿子在澳洲购一豪宅达2.5亿澳元,消息出来顿时震惊全澳,因为在澳洲250万澳元就可购一座很好的住宅(house),2500万澳元即是豪宅了,2.5亿澳元的天价豪宅绝非一般人可以拥有。

链接

近年检察年度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0年工作报告

加强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129人,追缴赃款赃物计71.2亿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工作报告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境内外追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2008年工作报告

完善境内外追逃追赃机制,在逃的5724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已抓获4547名,追缴赃款赃物244.8亿多元。

据《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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