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落实国家和我省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相关政策措施,合肥市物价局依据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特困群众发放了2010年第四季度3个月共66元/人的临时价格补贴。补贴对象为市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特困群众以及其他应救助的对象。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