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入冬以来,由于气候异常、电煤供应紧张等问题,我国华东、华中等省出现电煤吃紧的情况。为保证我省电煤价格稳定,近日,省物价局联合省经信委、省能源局联合发文,要求我省各煤炭生产企业、发电企业采取措施,保证电煤供应。
文件要求,四大矿业集团省内电煤合同量要比2010年增长10%以上;保持省内电煤价格基本稳定,年度重点电煤合同价格应维持上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文件同时要求,电煤供应量实行月度调剂,年度平衡,明确煤电双方违约责任,确保合同兑现率。煤电双方签订的合同一律报省物价局、省经信委、省能源局备案。
商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