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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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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携带凶器强占老人住房
法院判决其从父母房中搬出
阮震波 记者 宋才华
 

星报讯  退休工人老林为儿女之事很是闹心,最后万般无奈之下只有来到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儿子、儿媳搬出自己的住房。近日,法院依法判决儿子大林一个月内搬出老林的住房。

老林称,大林夫妇结婚后租住在外,后来两人要求回来同住。儿子大林携带凶器闯入家中,强行挤占房屋。共同居住期间,大林夫妇以种种手段虐待老人,还欺凌尚未成家的弟弟。媳妇经常辱骂婆婆,小儿子一旁看不下去,警告大嫂,岂料招致骂声更凶,致婆婆昏死过去。大林不但不制止,还拿刀要砍杀弟弟,老林夫妻俩是惶惶不可终日。

面对父亲的指控,大林夫妇则辩称,因原租住房屋被房主出卖,没有地方住,才回来要求“拢家”,但父母不同意,于是就自己搬回来了。双方是有矛盾,但目前实无能力买房或租房,请父母见谅。

法院审理查明,老林是橡胶厂退休职工,单位分配了一套六十几平方米的福利房。大林和妻子婚后在外租房居住,后因承租房出售,两人要求搬回和父母同住,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两人自行将房屋内北卧室的桌子搬出,入住北卧室。现在该房内居住着老林夫妻及小儿子、大林夫妇共五人,大林夫妇在与父母处共同生活期间,经常为琐事发生吵打,双方关系僵化。

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属于老林夫妇所有,其对房屋独占地享有排他的权利。大林夫妇虽系其子女,但为健全的成年人,应以自身劳动能力创造住房条件。老林夫妇的房屋面积小,且共同居住期间矛盾不断,为了家庭和睦和对父母尽孝道,大林夫妇应从居住的父母房屋内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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