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年关将至,各种“展销会”纷纷亮相。那么,市民在展销会上买到了问题商品该向谁索赔呢?合肥市12315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展会没结束时可找销售者,结束了可找举办者要求赔偿。
针对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咨询“在展销会上购买了有问题的商品该怎么办”的问题, 记者昨天咨询了合肥市12315的工作人员。据介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因此消费者在展销会购物时,要保留好购物凭证,记住举办单位的联系方式。如果所购物品有问题,展会没结束时可找销售者,结束了可以找举办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