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没想到折腾了一大圈,贷款办不了,定金也不退了!”昨日,合肥市民杨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合肥某楼盘的售楼人员曾向她许诺一旦贷款办不了,便退还定金,可如今等了一个多月了,她还没拿到定金。
市民反映:贷款办不了退定金遇难题
2010年11月,市民杨女士看中了某楼盘的一套房子,因为其名下已有两套房子,所以无法办理贷款。“对于我来说,不办贷款,一次性付清全款显然是不可能的。”杨女士把苦衷告诉了售楼人员,对方给她出了一个主意:以儿子的名字申请贷款。
杨女士一想:儿子才20岁,正在外地读大学,如何能办理贷款呢?“他说,可以找一家合肥的公司开个用工证明,然后凭着证明办理社保,再办理贷款。”杨女士寻思着如果这招起效能省去不少后顾之忧。她赶紧张罗起用工证明和社保手续来,可忙活了一大圈,好不容易要办好相关手续时,售楼人员给她打来电话告诉她,由于她儿子的户口在学校,所以就算用这招也办不了贷款。
折腾了一大圈,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杨女士既失望又生气。“既然贷款办不了,这房子我哪买得起,所以我要求退还定金。”她说,当时售楼人员曾经口头承诺,一旦贷款办不了,可退还定金。从去年12月至今,她一直在协商退款事宜,可一直拖到现在定金也没有拿回来。
售楼人员:已申请退款但尚未批复
针对杨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上该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他表示,根据当时签订的认购协议规定,定金不予退还,但考虑到杨女士的特殊情况,他已经向公司递交了退款申请,可目前公司方面尚未批复。
“对于此事,我会一直关注,积极帮她争取退款。”对于退款的准确期限,该售楼人员称,尚不明确,杨女士还需耐心等待一段时间。
律师建议:当事人应保存好有关证据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的黄莉莉律师建议,杨女士不妨先等待公司最终的答复,同时她还应该保存好有关证据以作维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