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安庆市一男子以被查封的房产和已经被转让的某图书馆经营权为诱饵,并许以所谓的高额利息,连续多次骗得14位受害人资金高达110余万元。近日,该男子被刑事拘留。
去年9月,安庆市一公司法人余某到大观经侦大队报案,称2009年6月13日至2010年5月7日,42岁的男子尹某以做书店生意需要流动资金周转为由,向其借款,尹某以在该市人民路一处房产及该市某图书馆的经营权为“抵押”(经查,该房产于2008年被查封、图书馆经营权早已转让他人),并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分9次诈骗受害人余某人民币15万余元。
警方通过线索得知,尹某在武汉市城区一快递公司工作。民警赶赴武汉,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尹某交代,从2008年至2010年间,其以高息回报为诱饵,以入股、合伙做书籍、报纸生意为名,向张某、徐某等14人骗取资金110.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