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一撤,小区乱成了一锅粥”
人离车才一会儿,电瓶就没了影
热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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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一撤,小区乱成了一锅粥”
业主:没有了路灯网络也中断了 物业:不让收费,怎么服务
记者 刘欢
 

“昨天晚上下班回来,发现路灯不亮。现在垃圾成堆好可怕!”昨日,家住合肥市义井路华安家园小区的李小姐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称1月12日晚,小区的物业突然不服务了。华安家园小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记者昨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物业一撤,路灯不亮网络中断”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华安小区。门卫室大门紧锁,监控电脑处于关机状态。记者试图敲门时,一位拿着棍子保安模样的人冲着记者大喊:“你有什么事?”记者说出了事由,对方让记者去问业委会。

记者随后采访了小区里一位黄女士,“昨晚物业公司撤了,现在小区没有保安、保洁。”黄女士告诉记者,大约12日下午5:30,小区蓝馨物业公司贴出通告,由于业委会部分成员不愿与该物业签订服务合同,该公司将于近期停止华安家园物业管理日常服务。

“可是昨晚,不仅路灯、楼道灯不亮,家里电话、电信网络都同步中断,直到13日上午才恢复。黄女士认为物业公司不该这样突然离开,毕竟小区没有新物业公司进入。

至于物业撤离的原因,黄女士透露,“业委会在合同上增加了几条细则,物业公司不接受,合同没签成就要撤了。”

不签合同是因双方存在5大矛盾?

华安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何主任告诉记者,因为蓝馨物业公司不接受业委会新增的合同细则和附件,才搁浅了续签合同一事。

“2011年的服务合同还没签,物业公司怎能向业主收当年的物业费?业委会发函让他们暂缓收费,他们12日晚就撤走了。”何主任称合同一事可以暂缓,目前最主要的是蓝馨物业公司及时恢复服务,给他们时间尽快招揽物业公司入驻。

同时,何主任向记者梳理了双方矛盾的五大焦点。第一,要求物业公司公示2010年费用收支账目情况;第二,物业公司自付物业办公室、监控室、保安室所使用的水费、电费,而不是由业主分摊;第三,公益性创收,比如外人在小区里摆摊、拉广告横幅向物业交的费用,业主要共享利益;第四,公益性创收的费用应当建立共管账户,由业主和物业共同管理和监督;第五,小区大金会所有好几千平方米的面积,其中300㎡送给该会所办公,但会所并未在这里办公,开发商将所有面积出租后,这300㎡的租金应该给业主而不是像以往一样给物业。

物业:不让收费,我们怎么服务

“我们没撤,还在服务。保安在便装巡岗,保洁人员休息了一天,明天就上班。业委会现在不让我们收费,我们又怎么继续服务?”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蓝馨物业公司华安家园物业处邓主任。她告诉记者,他们并未停止服务,但不能接受业委会提出的“霸王条例”。至于是否与业委会续签合同,现在需要沟通。

她表示,路灯、楼道灯不亮,是因为小区没交电费。电话与网络中断,“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现在已经恢复畅通了。”

她所说的“霸王条例”,与业委会何主任所说的“矛盾焦点”内容差不多。“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我们对他们收费是多层5毛,高层1块,业委会要求电梯、公共照明的费用包含在内,这我们不能接受,否则我们成本太高。”邓主任称,他们所收的物业费只含物业人员工资、绿化、二次供水的维护和年检等费用,电梯、照明等公摊电费要另算。邓主任表示,合同可以续签,但他们不接受“霸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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