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医疗服务收费中明明没有的收费项目,竟然被社区医院自立一个项目,进行收费;乙肝五项、尿常规化验费明明有标准,却被提高标准进行收费。类似这样不合理的乱收费行为,昨日被合肥市物价检查分局逮个正着,全部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倍以下的罚款。
擅自立项竟收“占床费”
通过检查发现,合肥市的药品零差率执行情况较好,但医疗服务价格存在不少问题。检查中发现,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开展医疗服务时,存在自立收费项目,如瑶海区七里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立项目收取“麻醉点注费”,庐阳区亳州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自立项目“占床费”等。
不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上高于政府规定的价格标准,如包河区大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包干的形式变相提高标准收取床位费、护理费;蜀山区三里庵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标准收取乙肝五项、尿常规化验费。
部分卫生服务中心违反《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规定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耗材费用,如包河区望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复收取注射器等一次性卫生耗材费用。
高标准收取药品费用
有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医改后对属于基本药物目录的原库存药品,在销售时虽然执行了零差率销售,但高于同期国家基本药物规定价格,如瑶海区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于省基药中标价销售盐酸左氧片、牛黄解毒片;蜀山区琥珀街道奥林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高于国家规定药品加价率销售炎琥宁注射液、阿莫西林胶囊等。
检查中还发现部分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在机构改革结束后,未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或存在两个《收费许可证》,导致在医疗服务出现乱收费现象,如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疗服务收费方面使用了两个《收费许可证》,收费存在随意性。
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合肥市物价局将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