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家“公司”开进一幢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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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家“公司”开进一幢住宅楼
业主:民宅商用,这里整天闹哄哄 物业:除了劝阻,也没别的办法
记者 马冰璐
 

省城星辰花园小区的业主杨女士最近心情不太好,分布在小区住宅楼内的30多个大大小小的公司成了她的“心头大患”。“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了,眼瞅着‘入住’的公司越来越多,我实在没法淡定了!”

业主:28层高楼藏身30多家“公司”

杨女士所居住的星辰花园小区仅有一栋28层高的住宅楼,入住的业主约有200多户。2006年刚入住时,她对小区挺满意的,可渐渐的小区里来了一批“不速之客”,他们把公司开到住宅楼了。原来有人也相中了这块“风水宝地”,把公司的办公场所搬到这栋28层高楼里。

这些“不速之客”带来的影响立竿见影,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开始穿梭在小区、单元楼里,业主们的安全感陡减。“

更令杨女士发愁的是,“公司”“入住”的势头是越来越猛,“现在已经有30多家‘公司’进驻该小区了,再这么下去,住宅楼的性质就要彻底改为商用楼了!”为了此事,她多次向物业反映,可一直收效甚微。

物业:只能劝阻,无力执法

针对杨女士反映的问题,小区物业一位宗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多次接到此类投诉,也多次挨家挨户和“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可效果不是太理想。

“房子要么是业主自己改作商用;要么是业主租给别人改作商用,这都是业主的个人行为,作为物业,我们只能劝阻,毕竟我们没有执法权。

为了能妥善解决好这一问题,物业还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寻求相关援助,可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回应。“我们找过工商部门,也向税务部门反映过,可一直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该宗姓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和30多家公司的负责人认真协商居民反映的问题,并争取在年前与他们达成共识。

律师:业主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记者咨询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一位值班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还应当获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许可。

杨女士和其他业主应该如何维权呢?该值班律师表示,普通住宅楼是不能随便改变用途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有权拒绝此类随意改造行为,“如果这种改造行为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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