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4200万元,其中3600余万元都进入了情人的公司。昨天上午,曾被媒体称为“京城第一贪官”的北京门头沟原副区长闫永喜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与闫永喜一并受审的,还有他的情人毛旭东,弟弟闫永成等被告。 据《北京晚报》
一项罪:为美女骗拆迁款
闫永喜今年48岁,比毛旭东大15岁。除他俩之外,还有门头沟区永定镇经济工作办公室主任李昕、永定镇冯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闫永成于昨天上午出庭受审,其中闫永成是闫永喜之弟。
据了解,闫永喜伙同李昕、毛旭东、闫永成等人,由闫永喜利用担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副区长、门头沟区新城南部地区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主管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骗取国家的拆迁补偿款。他们共骗拆迁补偿款3次,其中有两次是为了毛旭东。
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1月期间,虚构毛旭东之母马某涉及拆迁补偿的事实,伪造拆迁补偿协议,以马某的名义,为毛旭东骗取补偿款74万余元。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期间,虚构毛旭东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定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涉及拆迁补偿的事实,伪造拆迁补偿协议,以该公司的名义,先后两次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265万余元。
二项罪:为美女受贿556万
在指控闫永喜犯受贿罪的案件中,也活跃着毛旭东的身影。据检方指控,闫永喜于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期间,利用担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常委、门头沟区永定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先后多次为公司及个人提供业务帮助,并从中收受对方给予的“好处费”556万余元、索要住房3套(价值124万余元)。
而这些贿赂中,闫永喜自己收了住房两套,价值64万余元,他妻子收了7万美元,其余的钱,都是闫永喜伙同毛旭东所收。其中,闫永喜于2006年10月至11月间,利用担任副区长,主管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向某房地产公司老板索要价值60万元的住房一套,仅支付20万元。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期间,闫永喜利用其负责永定镇政府与河北三利集团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的职务便利,伙同毛旭东受贿,由毛旭东的定都园林公司与北京三利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以买卖藏獒、园林绿化施工为名,收受北京三利基业给予的500万元。
三项罪:为美女挪用巨额公款
现年48岁的闫永喜出生于1963年,是土生土长的门头沟人。曾任永定镇党委书记,同时还兼任冯村党支部书记。闫永喜还于2006年4月,个人决定以永定镇政府的名义,将公款3000万元供毛旭东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该公司将其中的14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案发前已全部归还。
“我是为了集体。”这是闫永喜在庭审中频率最高的一句辩解,而他的辩解,大部分针对被控给情人毛旭东公司钱款的犯罪事实,闫永喜对给情人好处的说法均不认可。贪污罪指控中骗取的265万元,受贿收取的500万元以及挪用的3000万元都进了毛旭东的公司,对此,闫永喜的说法是“这些钱是给公司了,是为了集体利益的发展,我个人没有拿到一分钱。”在闫永喜看来,毛旭东的公司隶属于冯村,与个人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毛旭东不在该公司,你也会把钱打到这家公司吗?”“那也会,是为了集体发展嘛。”闫永喜回答公诉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