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重残月补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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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重残月补50元

记者 赵莉
 

星报讯 将农村低保内重度残疾人救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新增“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等康复项目,实施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残疾人教育救助;实施残疾人就业援助……昨日,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召开,多个重点项目将惠及我省广大残疾人群体。

贫困重度残疾救助标准城乡统一

2009年起,省政府把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列入民生工程项目,为城市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0元,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金30元。据介绍,由于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从2011年元月1日起,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补助实行城乡统一标准,将农村低保内重度残疾人救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

部分残疾人将获500元特别补助

2011年,省残联将重点实施残疾人康复救助,推进“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今年我省在继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民生工程”基础上,新增“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享有一般医疗保障各项优惠政策之外还能得到500元特别补助。

记者了解到,2011年省残联还将实施残疾人教育救助,改善残疾人教育状况;实施就业援助,开发空岗、创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等,继续实施“万人就业工程”,试点“千人万元创业行动”等;还将加快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残疾人提供特殊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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