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把烧卖吃了,打算等一下再结账,超市就说我是小偷,如果有机会我宁愿以死明证。”昨日,省城某大学的大学生小雨(化名)拨通了本报热线,伤心地讲述了发生在她身上的一件郁闷事。
事发:吃完烧卖未及时结账,被当做小偷罚款
据小雨介绍,放寒假了,她便到元一北京华联超市2楼做短促员,平时每天晚上都是七点下班。在1月9日晚上6点15分左右,小雨感到肚子有点饿,便到超市3楼买了两个烧卖1.10元,三块桃酥1.90元和一袋锅巴2.10元,选好东西后已经六点过半了,看着排队结账的人太多,小雨怕耽误了下班的时间,便带着东西来到自己工作的区域2楼(并没有出超市的收银台),因为看到烧卖是热的,小雨就先把烧卖吃了,把袋子放在口袋里,准备下班的时候直接拿袋子结账。这时候突然冲上来几个壮汉,怒吼着对她说不许动,非说她偷了超市的东西,把她带到了经理室。
小雨说,到了经理室无论她怎么解释,对方就是不相信她说的话。一位领导凶巴巴地跟她说,她这种偷盗现象很严重,要重罚厂家2000元。小雨哭着跟他们说不想连累厂家,愿意自己承担这个事情。后来对方终于同意罚款1000元,“后来厂家的一个姐姐说明天会派人过来把钱交了,让我听他们的话画个押就可以放我走了,因为当时太害怕,我就全照他们说的做了。出门以后,我越想越难过,我真的不是小偷啊,为什么不清不白戴上了小偷的帽子?当时很多顾客都看着我,让我觉得无地自容,我没有脸活在这个世上了,没有脸回家过年面对父母……”小雨伤心地边哭边说。
超市:她自己都画押了,就没什么可怀疑的
超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对记者称,他们的工作人员是在收银台外面拦下的小雨。“当时卖烧卖的地方离结账处只有5米,她为什么不能立刻结账呢?至于罚款的事情,如果是顾客我们肯定没有权利罚款,因为她是我们的促销员,就属于我们的员工。我们是对她的厂家进行罚款,至于厂家之后怎么对她处理,那就不是我们的事情了。”该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他们超市有专门的反扒队员,已经盯了她很久,“再说她自己都已经画押承认了,就没什么可怀疑的了。”该工作人员说道。
律师:她是超市员工,这个行为不太好界定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任远洋律师,他表示,如果小雨是拿着烧卖带到2楼但没有吃,那超市肯定不能说小雨是偷盗行为。但因为她把东西吃掉了,加上她是超市的员工,对于超市的一些基本流程应该是比较了解的,所以这个行为就不太好进行界定。“如果超市和厂家之间有过员工出现偷盗行为进行罚款的一些规定时,超市是有资格对厂家进行罚款的,但超市没有权利对小雨个人进行罚款。”任律师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