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确定了试点重大疾病第二批定点救治医院。
据介绍,安徽省立新安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5医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安庆市立医院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外科手术治疗按病种付费第二批定点救治医院。
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5医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安庆市立医院定额标准分别为,先天性心脏病(3周岁以下),外科手术治疗每例费用定额3.1万元,新农合按50%的比例支付定额1.55万元,医疗救助按20%的比例支付定额0.62万元;先天性心脏病(3~14周岁)外科手术治疗每例费用定额2.8万元,新农合按50%的比例支付定额1.4万元,医疗救助按20%的比例支付定额0.56万元;安徽省立新安医院定额标准: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外科手术治疗每例费用定额2.0万元,新农合按50%的比例支付定额1.0万元,医疗救助按20%的比例支付定额0.4万元。
省卫生厅规定,除定额标准外,符合按病种付费范围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在第二批定点救治医院转诊、治疗及补偿等其他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按病种付费范围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按照当次住院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30%的比例自付。
据悉,第二批定点救治医院对2011年3月1日后入院的符合按病种付费范围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执行按病种付费政策,试行期1年。凡2011年3月1日前入院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仍按照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