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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只野生动物差点上了餐桌
滁州查获一批野生动物,77只已死亡
李琦 包增光 记者 胡昊 文/图
 

星报讯 昨日11时许,滁东西阳交警岗亭处,交警对一辆悬挂江苏牌照的面包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传来狗的悲鸣声。民警打开车厢,发现一群被五花大绑的土狗身后藏着几个鼓鼓囊囊的蛇皮口袋。打开口袋,一只只野鸟有的已身体僵硬,有的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惊恐万分地挣扎着……

上午12点,记者赶到位于滁东的滁州交警三大队西阳中队执勤岗亭,发现在一辆悬挂江苏牌照的面包车旁边摆着数十只野鸟的尸体。此外,一个大笼子和几个小网兜里,几只神貌各异的野鸟正扑棱着翅膀。蛇皮口袋里,几只野兔早已死亡。

交警拆开一个蛇皮口袋,发现里面装着两条四五十厘米长的野鱼。翻开鱼身,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暴露出来,“是小猫头鹰!”交警发出惊叹,可惜小家伙也已经耷拉了脑袋。交警打开驾驶室,又发现一个网兜,拎出来一看,居然是一只体态壮硕、爪尖嘴锐的大猫头鹰。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大约有一百余只野生动物。

初步清点发现,车内装载的动物居然有十余种,包括野鸭、麻鸭、绿头鸭、鸳鸯、大脚水雉、水雉、野兔、野鱼、猫头鹰和土狗等。这其中,鸳鸯和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他也都是保护性的动物。

令人心痛的是,这100多只动物中,有77只已经死亡。

面包车旁边,记者找到驾驶员。问到这些东西从哪来的,驾驶员称:“人家让带到南京的,那里饭店有‘许可证’,可以做菜。”记者随后从林业部门获悉,餐饮店确实可以领取“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但其进货来源必须为持有“野生动物驯养证”的场所,运货车辆也必须持有“野生动物运输证”。然而,该面包车司机掏不出来“运输证”;此外,记者了解到,包括二级保护等国家保护动物,饭店即使持有“加工许可证”,也不允许经营。

目前,滁州森林公安派出所正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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