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事局在近期的一次公开招聘中,报名条件有“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等3项,被指是为了照顾“官二代”。
2010年12月22日,鹤城区发布“2010年乡财所和社区招聘简章”,拟在鹤城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基层财政所工作人员13名,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60名,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该简章规定:招聘对象要求具备鹤城区户口,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鹤城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纯村(居)民;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中央、省、市属驻鹤单位工作。市民质疑:上述报名条件明显是为某些特殊群体量身打造的,是为照顾当地一些“官二代”。
昨日,负责招聘咨询的鹤城区人事局工作人员否认该招聘照顾官员子女。记者问,如果不是为了照顾干部子女,为什么报名条件中第一条和第三条明确对报名应聘者的父母工作单位作出限制?该工作人员称,这么做确实是“为了区分一些人”。怀化市下属的中方县,也有很多人的户口在鹤城区,这么明确规定是为了限制中方县的人也报名,解决鹤城区的就业。
记者查阅简章发现,“优惠政策”中有以下规定: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获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其本人或子女参加考试笔试总成绩加5分。优惠条件是否是为照顾干部子女?该工作人员称,这规定有政策依据,但其说不出具体依据哪一政策。该工作人员最后说,“这都是领导定的,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