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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 牢记“三注意”

记者 李皖婷
 

星报讯 春节临近,为了让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省消费者协会昨天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要时刻牢记“三注意”。

一:时间要素。“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5日”——产品自售出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二:证据要素。1、必须有足够的投诉材料作为证据。包括购货发票或购货凭证,如有双方交涉的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更好;2、保留现场。如导致人身、财产伤害,保护好事发现场,可采取拍照等方式;3、收集或索要经营者的详细联系方式;4、若与商家交涉不成,应立即到消协或工商所投诉,不要拖延时间;5、一些有争议的质量问题最好与商家一起到有关部门检测鉴定。

三:维权意识。发生消费争执后,首先可以考虑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协商不成,则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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