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休宁县今冬首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被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人黄某已被警方行政罚款,非法运输的150余件烟花爆竹全部予以没收。
年关将至,烟花爆竹市场将进入生产销售旺季。一些经营户为获取非法利益,私自联系一些没有运输资格的车辆进行运输,给道路运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近日,休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快速出击,在高速公路屯溪西出口查获一辆满载烟花爆竹的厢式轻型货车,当场扣押各式烟花爆竹150余件,总价值2万元。
经查实,该批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人黄某从宣城购买,准备运输至休宁销售的,未办理相关运输手续,其所用运输货车无安全运输资质,未悬挂危险品警示标志,属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
连日来,该县一方面加强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的危害性,鼓励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另一方面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积极畅通情报信息,始终保持对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百姓过上平安祥和的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