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本报连续报道了我省教育当前存在的择校、减负等问题,引起了省教育厅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省教育厅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主任耿成平昨日上午做客本报接听广大读者热线,具体解答了家长和学生遇到的乱收费问题。本报摘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供读者参考。
小学收借读费算是违规收费
问:你好,我家孩子今年读小学三年级,小学择校生收不收借读费?进城务工子女在城市就读要不要交借读费?
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早在去年年初就已经联合下文,明确从2009年开始,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即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再收取学生借读费。部分初中、小学擅自以捐资、赞助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择校费,属于乱收费行为。
随父母进城的务工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按所在城市的具体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到指定的学校就读,不需要缴借读费。
省示范高中择校费最高18000
问:我家儿子今年9月份读高中,当时因分数不够择校进入合肥某重点高中,但学校却收了18000元择校费,不知道这个收费可符合规定?
答:如果分数够该校择校分数线的话,省示范收18000元费用是符合规定的。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电[2006]34号)规定: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1000元;市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2000元;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3000元;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试卷费等10余项收费严禁收取
问:你好,我是一名三年级学生家长,前几天学校收了230多元费用,称是代收费,我们也搞不清哪些属于代收费项目,能否解释一下?哪些是不准收的费用?
答: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目前,小学代收费包括教材费和作业本费,小学三年级教材和作业本费约在60元左右。
依照规定,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费、考试费、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早晚自习费、水电费、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城市中小学只保留两项收费
问:作为孩子家长,涉及到收费问题还是觉得糊里糊涂的,现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应该收取哪些费用?
答:目前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保留了两项收费项目和标准:(1)作业本费;(2)寄宿学生的住宿费。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包括:按规定收取教材费;收取作业本费,标准与农村相同;收取寄宿学生的住宿费,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中小学生的教辅材料由学生自愿订购,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征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