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明明是住宅楼,可我怎么也没想到,一楼的房子居然变成了“大仓库”。昨日,省城市民杜女士致电本报反映,一楼的业主将房子租给了别人做仓库,给其他业主带来了很大不便。
居民 一楼居然是个大仓库
2008年,杜女士在省城北二环一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入住2年了,一直感觉挺好。可自从七八天前,她发现一楼居然是个“仓库”,心里有些不太舒服。七八天前的一个晚上八九点时,她刚走到单元门口,准备掏出钥匙开门,却发现三个陌生男女已经“先行一步”打开了楼道门。好奇的杜女士伸头一看,发现一楼居然是个“大仓库”,满满当当地堆的全是货物,“房子是毛坯房,房间里堆满了装货的大纸箱,里面灰蒙蒙一片。”
物业 只能建议,无法阻挠
发现一楼竟然是个“大仓库”的“秘密”后,杜女士心里别扭极了,“好好的住宅楼怎么成了‘仓库’,以后肯定少不了陌生人进进出出。”果然,前几天,她发现楼下停了一辆面包车,不停地有人从一楼仓库往外搬货物。“我下楼一看,楼道和单元门一片狼藉,到处可见灰尘和纸屑。”看到此情此景,杜女士感觉非常窝火,她找到物业,可物业的工作人员无奈地告诉她,这是一楼业主的个人行为,物业只能建议,无法阻挠。“难道我们就只能任由一楼业主这样吗?”杜女士说,如今有好几位业主对一楼业主的行为感到不满,但是又不知该如何和一楼业主协调此事。
律师 协调不成,可以告他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一位值班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还应当获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许可。
杜女士和其他业主应该如何维权呢?该值班律师表示,普通住宅楼是不能随便改变用途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有权拒绝此类随意改造行为,“如果这种改造行为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