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明日起,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正式实施。据悉,新《条例》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昨日,合肥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来到合肥市市府广场,为市民解读新《条例》。
“新《条例》一个显著特色就是大幅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提高了对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的保障水平。”合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条例》规定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一规定也意味着,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将全国“同命同价”。 以合肥市为例,当前(2011年1月1日以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补助标准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778元)的60倍,即16.6万元左右。新《条例》实施后,合肥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20=343500元。也就是说,从2011年1月1日起,合肥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将提高到34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