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爱自己的母亲?宿州市泗县草沟镇的石丙安和妻子马素荣也爱自己的母亲,只是他们选择爱的方式“与众不同”,因为母亲数年卧病在床,而且95岁了,为了不让母亲在世间受罪,亲手把母亲杀死了。日前,石丙安和马素荣因故意杀人罪被宿州市中院分别判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和2年。
机井内惊现高龄无名女尸
2009年11月19日,泗县公安局接到泗县草沟镇大梁村村干部电话报警称:在草沟镇大梁村村庄北边的一口机井里发现一具尸体。泗县警方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展开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经过泗县公安局法医对从机井中捞出来的尸体进行检验,死者为高龄妇女,手脚被绳索捆绑。
2009年11月22日该局将此案立为故意杀人案侦查。同日,该局民警在草沟镇排查时发现:租住在草沟街原小学校办公室的石丙安及其母亲王永英、妻子马素荣三人共同生活,但是王永英却不知去向,且王永英的年龄、体貌特征与被发现的死者相符。在走访石丙安时,石说母亲王永英被他送到滁州凤阳县黄泥铺乡的二妹石采凤家了。民警立即安排警力对石丙安所说的情况进行核实,发现王永英并未到石采凤家。综合以上情况分析,石丙安和马素荣有重大嫌疑,并依法传唤了石丙安,经审问,石丙安和马素荣对犯罪事实予以供认。
不忍母亲受罪送母亲“上路”
出生于1949年的石丙安因为家庭贫困,快60岁才遇见外地来离异的马素荣,组成了一个家庭。2000年初已80多岁的王永英因患多种疾病,就常年卧床不起了。
据了解,尽管家庭贫困,石丙安总是宁愿自己不吃,也要省出钱经常给老母亲改善一下伙食。妻子虽然是半路夫妻,对这个卧床不起的婆婆并没有嫌弃,无怨无悔地伺候老人。2008年的春节过后,家里的两间破房子因为年久失修倒塌了,为此,石丙安不得不租房子住。祸不单行,2009年,已经94岁的老母亲病情加重,10月27日,已经六七天吃不下饭,只能喝点水维持生命,病痛折磨得手乱抓,看着母亲很受罪,他实在于心不忍。让妻子马素荣拿被子给母亲盖上,给捂死吧,看着她受罪,大家都受罪,于是,妻子也同意了。到了王永英卧室,约20分钟马素荣出来告诉他说母亲已经死亡。
他到母亲屋里,看见母亲头上蒙着一床棉被,掀开看了看,母亲确实死亡。晚上七八点钟,石丙安想到白天村民抗旱浇小麦的机井,抗旱已经结束,把尸体放在那里,应该不会有人发现。到机井后,由于机井很窄,不能把尸体沉下去,石丙安把王永英用绳子捆绑,又吊了一块石头,才把母亲抛进机井,随后他又抱一些玉米秆投到机井里,把母亲的尸体盖上。然而,不到一个月时间,尸体还是被拾柴的村妇发现。
亲人眼里凶手的确是个孝子
母亲被亲生儿子捂死的“奇闻”在当地不胫而走,成为街谈巷尾热议的话题,对石丙安的亲戚和近邻来说,简直不敢相信。因为在他们眼里石丙安是个孝子。
孙祥富是石丙安的邻居,他说,“真的想不到”,因为他是石丙安的邻居,经常到石家串门,相互都很熟悉。石的母亲因病卧床很久了,都是石和他媳妇端吃端喝,老太太脾气不好,还经常骂石丙安和他媳妇,他俩也没有慢待过老人。石兰英和石凤兰分别是石丙安的大妹和小妹,她们也表示,母亲十几年前就卧床不起了,都是这个单身哥哥和后来娶的嫂子照顾,他们对母亲都很孝敬。
宿州市中院认为,二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案发前对被害人尽赡养义务,系亲属之间发生的杀人案件,人身的危害性、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本案被害人的近亲属同时又是被告人石丙安的近亲属,他们亦请求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故对二被告人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有关规定,石丙安和马素荣因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和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