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都知道“110”是报警电话,可就有一狂妄的吸毒男却打110找“小姐”。遭拒后,竟产生强奸女接警员的念头。凌晨时分,他砸开公安局大门铁索,闯进110报警服务台,欲强奸女警。近日,金寨县法院依法对李某强奸罪一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0年7月28日晚,被告人李某吸毒后毒性发作,在四处找小姐寻求刺激未果的情况下,拨打110报警服务台电话要求帮助找“小姐”,遭到女接警员拒绝。29日凌晨,李某来到公安局,将锁大门的链条锁砸断,又撞开数道办公室的门,直至110报警服务台。在撞110报警服务台门时遭到值班女警的奋力反抗。因李某用力过大,致使值班女警骨折。进屋后,李某将接警员按倒,欲施恶行,遭到接警员的极力反抗。值班室实习生王某听到呼叫后,迅速赶往110报警服务台,与李某展开搏斗,后在巡逻民警赶到后将被告人制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吸毒后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