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本报多名记者对合肥市多个“维权窗口”进行了实地暗访,并在重点版面刊发了调查结果。文章一见报,引起了合肥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上午,合肥市城乡建委、人社局特别就此约见本报记者听取建议,并现场采纳了本报记者的“便利建议”。
本报报道引起两部门高度重视
“非常感谢《市场星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这样的报道既是对我们的鞭策,也是对我们的鼓励,将对我们改进下一步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昨日上午,就《地点难找、窗口难寻,民工怎维权?》的报道,合肥市城乡建委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约见本报记者时,合肥市城乡建委副主任王道荣如此表示。
而合肥市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宣恒建也表示,几天前他们就会同多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集体研判今年讨薪工作新情况。“涉及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坚决支持,感谢《市场星报》的报道!”
本报“便利建议”当即被采纳
针对报道中点出的如农民工难以找到维权窗口地点、服务态度有待提升等不足,合肥市城乡建委王道荣副主任坦诚邀请记者提建议。随后,本报记者结合调查了解的情况,提出“可以在三级窗口张贴二级窗口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以便于反映的农民工在该窗口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前提下,可以立即找到上一级机构反映、处理。”
对于这项“便利建议”,合肥市城乡建委和劳动监察支队的与会领导当即给予认可,并表示将立即落实。
当日下午,合肥市城乡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就此当即下发文件,要求各建筑企业维权机构要在本企业建筑工地醒目位置悬挂农民工维权投诉指示牌,注明本企业和工程所在地二级维权窗口投诉电话,以及办公地址。
不帮农民工讨好薪对不起良心
“如果不是因为我们读了大学,我们也是农民工,要切记不帮农民工讨好薪对不起良心!”王道荣告诫在场的有关工作人员。
王道荣表示,今后各级窗口受理农民工投诉案件时,要求当事人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对书写有困难的,应根据当事人的口述,做好投诉笔录。投诉材料、笔录内容主要包括工地地点、项目名称、工程承包单位、工资标准约定和支付方式、拖欠工资金额等情况。如因窗口值班人员未在岗履职履责的,造成农民工突发事件,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受援助农民工讨薪当天可办理
“凡是农民工讨要工资或因工伤而申请法律援助的,我们不设置任何门槛。”昨日上午,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总工会农民工暨困难职工维权专项行动正式启动,行动持续到2011年2月底。
记者从合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往常受理农民工讨薪和工伤赔偿,政策允许在3~5日内办理。现在接到投诉后,“当天肯定会指派律师与当事人联系,让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如果欠条等材料准备齐全,农民工来的时候就可以当场受理。”
记者手记
监督性的报道更具激励性
12月28日,围绕年底“重头戏”农民工讨薪问题,本报记者对合肥市多个维权窗口进行了探访。其中,有的窗口服务态度之好令人感动,而有些窗口现状不容乐观。
昨日,本报推出重点报道《地点难找、窗口难寻,民工怎维权?》,合肥市城乡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主任孙业飞致电本报表示:“昨天在你们走后我也安排人去‘暗访’了,个别窗口的服务的确还不到位。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孙业飞还坦言,比起表扬性的新闻报道,监督性的报道更具激励性。希望通过媒体能让更多的工作人员知道自身不足。
谚云:“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此“谋势”,是对形势、大局等进行思考和部署。令人欣慰的是,我们没有看到这位领导对所谓“负面报道”斤斤计较,谋划应对,而是敢于直面报道,借机反思,改善工作本身。
倘若大小领导都能如此“谋势”,又岂能不“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 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