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6年,亲妈3年见不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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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6年,亲妈3年见不到儿
律师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记者 马冰璐
 

自从离婚后,因为婆家强加阻挠,在过去3年时间里,省城市民陈女士一直见不到亲生儿子。昨日,她致电本报热线哭诉了这一伤心事。陈女士说,她儿子今年已经14岁了,她现在非常想念儿子,可又不知怎么去维权。                              

离婚后,她和儿子便“聚少离多”

2004年,因夫妻感情破裂,陈女士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考虑到农村习俗,他们并没有在离婚协议中就儿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进行规定,而是直接将儿子交由丈夫抚养。“在农村老家,夫妻离婚,一般男孩就跟父亲,所以我就让儿子跟着他爸爸生活了。”陈女士千般不舍、万般不愿地将孩子交到丈夫手中。可她怎么也没想到,从那一刻起,她和儿子成了聚少离多的“苦命”母子。

“我是母亲,可3年没见着孩子了”

离婚后没多久,陈女士来到婆家想看看儿子,可没想到婆婆破口大骂不说,还一个劲儿地赶她走。“她掐着我脖子,非要我走,后来儿子哭着求她,她才放过我。”从此,陈女士再也不敢“明目张胆”地上门看望儿子,而是偷偷地跑到学校看儿子两眼就走,有时实在憋不住了,才悄悄地上前和儿子说上几句话。可好景不长,没多久,这事还是被婆家人发现,从此,他们对孩子的看管更加严厉了。“我是孩子的亲生妈妈啊,可已经3年没见着孩子了。”

陈女士说,儿子今年已经是14岁的大小伙儿了,如今在老家舒城读初一,3年没见到儿子,她没有哪一天不想孩子。可碍于婆家人阻拦,她也不敢再去找孩子,“我和婆家人早已失去联系了,我也不敢去找他们,害怕再挨打。”如今,陈女士孤身一人在合肥打工,平日里除了上班,闲暇时光,她回忆最多的便是以前母子俩一起生活的幸福时光,“他是我一手带大的,以前我在宁波打工的时候,他还跟着我在宁波上学。”陈女士说,她现在非常想念儿子,可又不知怎么维权。

律师: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针对陈女士的困扰,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的黄莉莉律师给出了建议。她表示,陈女士婆家人阻挠她探望儿子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陈女士可以采取相关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据黄莉莉律师介绍,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视权,陈女士可以和前夫就探视权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未果,陈女士有权就探视权问题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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