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本报报道了宿州市立医院三胞胎“夭折”一事,昨日下午,记者了解到,院方已与婴儿家人达成协议,赔偿六万元。
在医院与婴儿家人达成的协议中记者看到,医院一次性付给婴儿家人人民币六万元,婴儿家人在提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就婴儿“夭折”一事向医院提出任何要求;同时不能有任何损害医院的行为。
昨日,记者再次与医院取得联系,据该院宣传科一名工作人员称,关于事故相关责任人的问题,他们还在调查研究,很快会给记者一个答复。宿州市卫生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对此事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