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凶残黑老大被判死刑
2010年12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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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凶残黑老大被判死刑

 

24日,广州中院在上午对今年备受关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广州十年来最凶残黑帮”伍志坚团伙进行一审宣判。“黑老大”伍志坚被判处死刑。

法院查明,2007年开始,伍志坚纠集同案人韩磊、陈仲升(又名陈仲开)及被告人张洪博、王文远、陈士普、王中伟、陈卫兵、伍志伟等人一起制造、贩卖毒品敛财发迹,形成了以被告人伍志坚为首的制、贩毒品犯罪团伙。伍志坚以发工资的形式,每月给各组织成员人民币5000元。此后,伍氏黑帮购买冲锋枪和手榴弹武装组织,辗转多次制毒贩毒。

伍氏黑帮之所以被称为“广州十年来最凶残黑帮”,源于其对“异己”的残忍。2007年12月14日,伍志坚怀疑被告人王文远及同案人韩磊准备绑架他并抢他的毒品,于是将两人拘禁于荔湾区龙溪凤池村内。其间指使手下殴打两人,并用火烫烧韩磊。12月24日晚,韩磊伤重濒死,遂将韩磊抛弃佛山。当日22时许,王文远趁看守不严脱逃。韩磊被发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08年10月起至2009年3月,伍志坚怀疑手下张洪博私吞毒资,遂指使多人砍下张洪博手指示众。2009年2月,伍志坚认为被害人朱国战存心与其组织作对,于是将朱国战及其女友吴某劫持。在殴打、灌毒致被害人死亡后,司义波等人将朱国战尸体抛入江中。

广州中院一审认定伍志坚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决定对伍志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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