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沈阳日报》报道 辽宁省沈阳市原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刘和,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据报道,刘和同时还存在徇私枉法、收受礼金等严重违纪问题。经中共辽宁省委批准,免去刘和中共沈阳市委委员职务,并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