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在办理对外付汇业务时,合肥某企业的税单上多了2.69万元,这部分税收来自外国企业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地税局获悉,这是自2010年12月1日起内外资税制站上同一“起跑线”后,该市征收的首笔外国企业税(费)款。
从本月起,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画上了句号,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外资企业,必须与内资企业一样,以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税率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统一税制是建立公平的税收环境,使得他们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我国现行的税收体系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内外有别”的税制已先后实现了统一,这次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统一则意味着外资企业的“特权”被全部收回。
“比如一个企业上月向税务部门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共计100万元,那么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加上教育费附加则是10万元。”省地税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两种税费是“税上税”,征收额度小,所以外资企业负担也没有加重多少。
虽然外资企业增加的负担不多,但是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外资企业的新政实施后,合肥市明年将增加外国企业税费收入1000万元左右,而我省的年增地方税收也将达到7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