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晚报》报道 “哥哥,你若真爱我,就写下10万元欠条吧。”面对女友满眼期望,重庆巫山的李正(化名)说,当时他刷刷几笔写下10万欠条,交给女友保管。女友说,结婚时就把它撕了。然而两人没走到结婚那一步感情就分手了,女友持欠条向法院起诉李正。日前,二审法院已判决李正还前女友10万。
李正,巫山县人,当了10多年的兵。2004年,他回老家探亲,有人给他介绍了陈晴(化名)。两人对对方都很满意,随即确定了恋爱关系。李正说,2007年7月,他回老家探亲,与陈晴的关系进一步升温。有一天,陈晴忽然一脸的不高兴,说“你若真爱我,就写下10万欠条。”陈晴说,只有这10万“爱情保证金”才能让她在“后方”情绪稳定。为了让女友相信自己,李正刷刷写下一张“欠陈晴10万元整”的欠条,交到陈晴手里。陈晴表示,两人一结婚就把欠条撕毁。2008年,李正回到老家工作。两人却因为种种原因分道扬镳。
2009年,陈晴持欠条将他告到巫山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正还10万元钱给她。一审法院认为,李正虽然写了欠条,但事实上没有给钱,陈晴用欠条这一合法形式掩盖自己非法目的,欠条应属无效,遂驳回了陈晴的诉求。而二审法院只能认定双方在恋爱关系中,李正向陈晴出具了10万元欠条,而欠条是借贷关系中最有力的证据,于是改判李正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还给陈晴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