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35岁的周某因一个偶然的机会,在上厕所途中,发现一家公司总经理办公桌上有个鼓鼓的皮包,见四下无人看管,周某将皮包拎走并获得巨款。之后,周某多次采用同样的手法,实施盗窃。
今年年初,租住在省城凌大塘附近的周某,经常到其租住房边上的一栋办公楼内上厕所。2010年1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周某来到该办公楼二楼上厕所,在经过走廊时,他发现楼梯靠左的总经理办公室的门没有关,屋内无人,只有一只鼓鼓的公文包。周某偷偷将公文包拎走,盗得包内的购物卡、一部手机及42000元钱。
今年4月下旬,周某再次溜进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室,盗走一只黑色大公文包,包内除了1万余元现金和手机等物品外,还有数千元港币。
今年3月30日中午,周某以安装空调或添加空调氟利昂为理由,再次来到第一次实施盗窃的办公楼内寻找“猎物”,此举引起该公司员工小李的怀疑。10月8号下午,小李再次遭遇周某并报警。周某被警方抓获。
目前,周某因盗窃罪被包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星报提醒:
据调查,每到年底,商场、办公室、写字楼常常引来“拎包”盗贼光顾,特别是一些容易放置大额财物的高级管理者的办公室,更容易成为他们下手的目标。
因此,办公楼、写字楼内的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室时,一定要锁好门,尽量不要将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放置无人看管之处,可选择交给助理或放置在保险箱内;在公司内发现行迹可疑人士最好通知保安进行盘查。